投诉者情况 姓 名:王先生 电 话:157*** 地 址:郑州市 Email: 投诉类别:医疗保健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郑州市人民医院安全保卫科 地 址:郑州市黄河路与文化路交叉口 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0371- 67078110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2月13日上午,我因左腿受伤到郑州市黄河路与文化路交叉口的五院(现改为郑州市人民医院)骨科看病,骨科在后面三楼。因行走不便,我在家人陪同下,骑着一辆电动车,途径五院大门口时,执勤人员告诉我,院里不让进电动车。交涉之后,得知我腿上有伤,就让我进去了。 为了不影响通行,我让家属将电动车就近放在了树下一个偏僻位置。谁知,当我看完病出来后,发现放在树下的电动车不见了。我就询问执勤人员,均称不知情。我就拖着一条不能动的腿,在家属的搀扶下到处找,找了半个小时还是找不到。执勤人员一会说去外面看看,一会说去保卫科让查查监控录像。我让家属去找保卫科,保卫科工作人员同样称不知情。 我们继续在周边找,一名知情人士悄悄告诉我,这是保卫科在折腾你呢!还得去保卫科问。我在家属的搀扶下,再次来到保卫科。这时,保卫科内的两名穿着制服的年轻人仍然称不知情,让我们继续去外面找。我要求调阅监控遭到拒绝。正在我们双方在交涉时,一名穿着便服的工作人员进来,看到我一条腿固定着,才勉强告诉我,“你们去外面东边找找,可能在那。”果然,我的家属在那里找到了电动车。 此时,我才明白,真是保卫科在折腾人!但是我搞不懂,一直以来,在郑州卫生界,五院以服务最好为宣传口号。在其官网上,至今仍显示着,郑医文化是服务文化。郑医文化理念体系以 “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作为办院的根本宗旨。 那么,该院保卫科的行为是在“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吗?如果保卫科的行为是该院默许的,那么,该院真的将“服务”二字放在心上吗?
现有证据:(照片、录音)
投诉请求: 希望贵院能够加强管理,并要求保卫科正式向本人道歉。
2月21日13时59分,本网将消费投诉内容转给了郑州市人民医院。 2月21日16时24分郑州市人民医院保卫科回复: 我们医院有非机动车停放的管理规定,巡逻小组在巡逻过程中发现王先生的电动车停放不规范,就直接挪走了。我们保卫科执勤人员并不知情,并非故意折腾王先生。因此给王先生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稍后会给消费者进行解释,我们会加强内部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017年2月22日9时58分,本网回访: 医院已经和消费者取得联系并说明情况,王先生对此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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