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者情况 姓 名:程女士 电 话:139****8252 地 址:顺河路 投诉类别:其他服务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郑州郑东新区分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东路西、榆林北路北1号楼58层5803 联系方式:138****3571 投诉内容(事实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本觉得珍爱网是个正规的相亲网站,无意之中就注册了,之后经常收到珍爱网总部打来的电话,说有几个男士看了我的资料很感兴趣,让我去店里跟他们见一下,害怕需要付费就一直没有去,后来郑州分公司的一个红娘一直联系我, 催我到店里登记一下信息,我就去了东风南路的珍爱网门面店。 接待我的一个L红娘带我去了一个小小的房间,把成功牵线的例子和成功男士的照片给我看,还说她也是在进了珍爱网才找到了优秀的老公,想要帮帮我给我找一个好老公,这里很多人跟我一样都遇到了条件不错的老公,生活的很幸福。在谈了3个小时后,她就说要交费才能给我推荐条件好的,我说没有那么多钱,就以5月20日有相亲活动给我申请个内部名额,还说将来介绍成功后可以让男士发红包出这个费用,我在这个封闭的小房间里从下午3点到晚上8点,整个过程都晕晕乎乎,她也说了一定帮我把会费钱要回来,我一再坚持6880也是我几个月的工资,我回去考虑一下再说,这时她说可以用蚂蚁花呗支付会员费,之后又来了几个红娘一再劝说我,我就迷迷糊糊的用花呗支付了会员费。我想钱都付了,这么大的一个公司,应该能找到幸福。 交完费后L红娘就又给我介绍了别的红娘负责,由于当天交完钱她们都快下班,给了我一份合同,我也没有细看,她们帮我勾选内容,我也没有注意看,等回家后打开合同一看发现合同服务期限为2个月,而且合同条款也存在不公平,属于霸王条款,在签订过程也没有为我解读合同条款,之后给我约见了几名男性感觉是为了敷衍完成任务,有的根本不是VIP会员,只是拉来凑数的,和之前所看到的男士资料差距很多,服务也没像她们说的那样,对于珍爱网这样的欺骗,我强烈要求全额退款,理由如下: 珍爱网的虚假宣传,宣传有很多优质男性,交钱之后都变了,珍爱网就是诱导消费者; 在处于疲劳和思路不清晰的状况下签订合同本身对于消费者来说就不公平,收费混乱,抹杀消费者的知情权。 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签订该合同。红娘声称一旦签订合同,会有专门的团队为我服务,传达给我的信息就是交费合同签订后,基本上可以找到对的人,但该合同却规定: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婚介服务,服务期满,合同终止。意思是2个月一过,即便我没有遇到合适的,她们也不管了,当初我也提出这样的疑问,红娘老师给我的答复和合同上的条款不相符,存在欺瞒情况。 合同内容的问题。该合同第二条的第2小条说,甲方单方提出终止的,其缴纳的服务费乙方有权视情形不予退还。这一条同样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26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这一条同时也违反了《合同法》第40条。综上所述,该合同属无效合同。 我的诉求是要求全额退款,希望有关部门7日内处理全额退款。 投诉请求:隐瞒欺骗消费者,签订的霸王条款,退费 现有证据:合同,收据
2018年10月22日10时42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将消费投诉内容转给了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郑州郑东新区分公司。 2018年10月30日17时20分,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进行回访,消费者程女士表示:对方同意退款20%,手续已经提交,费用还没有拿到,拿到了再反馈,非常感谢河南消费网的帮助。 你的投诉已在河南消费网首页“公开和解”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记者站 新闻热线:0371—67612315 报料邮箱:zxbhn315@126.com 河南消费网( www.hnxfw.org/) 投诉咨询热线:0371-67612315 投诉咨询qq:1822413215 投诉邮箱:zxbhn315@126.com 微信公众号(河南消费网hnxfw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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