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讯 日前,国家药监局在官网发布《关于疏清颗粒等17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称,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定,疏清颗粒、消疲灵颗粒、七叶神安分散片、翘栀牙痛颗粒、藿香正气胶囊、十滴水胶丸、雪梨止咳糖浆、复方益母胶囊、抗菌消炎胶囊、六味地黄咀嚼片、百令片、芩连胶囊、葛根汤片、八珍片、川贝枇杷胶囊、健脾糕片和六味补血胶囊17种药品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品种名单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一并发布。 公告要求,相关企业在2020年10月6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处方药转为非处方药,对于不少企业来说,意味着拥有更加多样和灵活的销售渠道和营销方式。甲类OTC药品除了在医院销售,还可以在社会药店和医疗机构药店销售。乙类OTC除了医药、药店之外,还可在药监部门批准的超市、宾馆、商店等商业企业中零售,比甲类OTC药品有更广泛的销售渠道。并且,近年来我国OTC市场规模增长迅速,已由2002年的399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2914.2亿元,近20年增长了7倍多。 (钟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