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 2016年6月12日,消保委接到消费者张女士电话投诉,称其在2014年12月从天猫网购了一只某电器厂生产的电暖宝,2015年2月使用时突然发生爆裂,致使其5岁的女儿脸部及下肢严重烫伤,事后多次与电商及厂家协商无果。 【处理结果】 接到投诉后,消保委组织人员通过调查发现,消费者从天猫网购的电暖宝由电商周某某网上代销,充电时爆裂造成张女士五岁女儿脸部及下肢烫伤住院。经消保委多次沟通协调,最终电商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医疗费及护理费15000元。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评析】 《消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依据此规定,商家需赔付给消费者因伤害造成的损失包括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广大消费者购买类似商品时一定要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严格按使用说明书操作,充电时要放置于安全位置,以免发生突发烫伤事件,尤其是不能超期使用。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提示】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除向行政机关投诉之外,还可以通过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网址:www.hnxfw.org)我要投诉栏目及关注“河南消费网”微信公众号在快速投诉栏目中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联手河南省消协竭诚为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