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 市场监管所连续接到两起消费者投诉,诉称在网上某商城花99元购买的“顶级羊羔绒加厚加绒不倒绒保暖打底裤”根本不是羊羔绒,系虚假宣传,要求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进行三倍赔偿。 【处理结果】 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迅速展开了调查。调查中发现,在该产品的网站宣传页面中,采用了“顶级羊羔绒加厚加绒不倒绒”等字样,但执法人员仔细查看,发现该款女裤的吊牌上面料一项所显示的是100%涤纶,与宣传中所明显不符。为防止网上证据更改,执法人员对该商品宣传网页证据采取了连续性截图固定。 根据投诉人提供的网址和店铺名称,执法人员落实该店铺营业执照为监管所辖区企业。但当执法人员到该公司进行实地检查时,却发现该公司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在注册地开展经营活动。本着为消费者认真负责的态度,执法人员抓住网站能获知的所有信息,对网站涉及电话逐一联系,最终联系上了该款女裤的生产厂家,却被告知该生产厂家在外地。 在与生产厂家负责人电话沟通过程中,该负责人称其网店未有不实的宣传标注,并让执法人员打开网页查看。执法人员将涉嫌虚假宣传的网页截图通过彩信发送给厂家负责人后,厂家负责人最终按照《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给予消费者三倍的赔偿。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评析】 《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提示】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除向行政机关投诉之外,还可以向通过中国消费者报河南消费网(网址:www.hnxfw.org)我要投诉栏目及关注“河南消费网”微信公众号在快速投诉栏目找中进行在线投诉,我们将联手河南省消协竭诚为您维权。 |